怎样和孩子共处

时间:2009-09-30  来源:    作者:   我要纠错


  让孩子和父母共睡一床或共用一间卧室,是不容考虑的事,因为孩子的所见所闻比我们想像得要多。即使他们不能了解所发生的事,但是模糊的影像和声音依然会留下幻影,引起莫名的忧虑和恐惧,重现在梦魇中,其危险性是显而易见的。因为孩子不聋不哑,甚至当他们在熟睡或者看似熟睡时亦非常灵敏。

  我们的住宅从建筑学上说来,实在是“反性生活”的,很少有居室或公寓是隐秘性生活的安全处所。单薄的墙壁,婴儿近在身旁,连合法做爱都要降低音量,大气儿都不敢多出一口,这真是对文明的一大讽刺。

  男孩一生中,总有一段时间(大约在三岁到五岁)期望母亲全属他一人所有,她是他第一个爱人,所以不能忍受别人“约会”她。女孩也是一样,会公开宣布对父亲的爱——这种爱的占有欲是非常强烈的,容不下任何情敌。我们必须注意的一点是:绝不可用语言或行为助长他们这份绝望的爱情,即使开玩笑时,母亲也不可以称她的儿子为:“我的男人”或“我的小情人”;同样,父亲亦不可激起女儿相同的幻想。

  虽然这是孩子希望扮演的角色,但是这个角色正是他们必须放弃的——而且越早越好, 因此我们绝不可以让他们对无望的事抱有希望,以免增加孩子的受挫感。父母或保姆的爱抚( 如吻嘴唇、抚摸生殖器)可使孩子产生很大快感,但它给孩子带来的犯罪感却比安慰更大。对肉体的放纵,不论是触觉上或口头上的,都会使孩子的性爱紧系在父母身上,这将破坏孩子的性和爱的正常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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