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冬天要谨防老年人低体温?

时间:2009-08-04  来源:    作者:   我要纠错


“低体温”是指人的体温降到35℃以下的状况。严冬,体弱的老人往往因低体温而死亡,数九寒天,当老人的体温在35℃~36℃之间,而室内的温度在10℃~18℃时,老人能向人告知冷的感觉;但是一旦老人的体温降到35℃以下,也就是低体温状态时,他就不再诉说有冷的感觉,如果这时没引起家中人的注意,就容易发生危险。低体温不是突发的,在发生之前的几天中就有症状:皮肤苍白,发凉,并有紫癜或大水泡病变;面部肿胀,颈部和上下肢的肌肉僵硬,胃发胀,有的打寒颤,动作思维发生障碍,呼吸频率及咳嗽反射降低,心搏徐缓,有突发室颤或心跳骤停的倾向等。

发生低体温的原因:其一是老年人对寒冷的反应不明显,一般人感到冷了打寒颤,皮肤会紧缩,以减少体内热量的散失,而老人因为反应不明显,甚至没有反应,体内的热量就不断地散失,体温也就越来越低。

其二是某些药物的作用,如吩噻嗪类药物,冬眠灵、安定、甲基多巴等这些药可引起老人低体温。由于低体温的测试比较困难,又不易察觉,因此在寒冷的冬天,对老年人要特别注意保暖,多穿些宽松的衣服,戴上帽子,吸烟的老人一定要停止吸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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